好评中国|补齐制度短板,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奔跑在权益“保障网”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受企业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千万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一线从业者迎来制度守护,也将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数字经济催生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穿梭街巷的外卖骑手、奔波路网的网约车司机,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但平台用工不同于传统用工,过去“要么是劳动关系,要么就是自由职业”的二元划分,已难以适配新业态现实。多层转包推责、诱导注册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义务、算法考核不透明、报酬结算不规范、维权举证难等问题,长期困扰一线劳动者。这份征求意见稿直面痛点难点,以制度创新补齐保障短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新规的一大突破,在于厘清用工边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文件将平台用工分为三类情形:构成劳动关系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企业管理但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签订相应用工协议;纯粹自主经营的自由从业者,不在办法适用范围。文件明确禁止平台通过转包、引导注册个体户等方式转嫁责任;用工合作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责任的,平台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项规定直击责任推诿顽疾,有望从源头减少用工纠纷。
劳有所得、劳有所安,是劳动者最朴素的期盼。征求意见稿兼顾从业者自备交通工具、设备的实际,明确劳动报酬扣除生产资料成本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严禁随意罚款,鼓励正向激励,法定节假日应支付合理报酬。办法还对工作时长作出约束:连续工作4小时,应当安排适当休息;同时对恶劣天气防护、职业安全培训、社会保险等作出安排,守住劳动保护底线,改善部分从业者“拼命跑、保障薄”的现状。
针对广受关注的算法问题,新规体现“算法取中”导向,着力破解劳动者“困在算法里”的难题。算法是平台调度订单的工具,但不能成为压榨劳动者的“黑箱”。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将显著异常数据作为常规考核指标;封禁账号、停止派单等重大处置,不能交由算法自动判定,必须经人工审核。平台还要向劳动者说明算法考核的基本逻辑。算法需要兼顾效率与人性,校正片面追速的内卷导向,让技术服务于人,而非束缚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地,通畅的维权渠道是权益保障的关键。征求意见稿搭建了内部申诉、调解、投诉举报、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路径,要求平台在48小时内对劳动者异议予以人工答复。劳动者维权时,可将平台与合作企业列为共同当事人,依托工会监督、法律援助,破解维权找主体难、取证难的堵点,实现纠纷投诉有门、维权有路。
保障劳动者权益与平台创新发展,并非二选一。新业态的繁荣,离不开一线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征求意见稿没有照搬传统劳动关系规则,也不允许平台虚化用工责任,在灵活就业特点与劳动保障底线之间寻求平衡。期待在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打磨制度细则,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向共赢,让数字经济红利落到每一位奔跑的劳动者身上。(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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