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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趟高铁三天三个价,市场化还是“变相涨价”?

2026-09-23 09:05 来源:中国甘肃网

  9月17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帖“同一出发时间、同一趟车次,三天三个价格”,并晒出12306购票页面截图。相关帖子引发网友讨论。铁路12306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三个日期的票价差别在于折扣不同。“9月28日执行约8.7折票价,最低544.5元;9月29日执行约9.2折票价,最低572.5元;9月30日不再享受折扣,最低票价为627.5元。”该工作人员表示,实行市场化票价机制的列车,会根据不同日期等因素实行差异化折扣。

  同一趟高铁三天三个价,最高价差达83元。面对“变相涨价”质疑,铁路部门回应称,并非基准票价上调,而是基于市场化机制的动态折扣调整。笔者认为,这一解释虽厘清了事实逻辑,但市场化更应透明化,需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自2016年国家放开高铁动车组票价以来,铁路部门便拥有了依据市场供需自主定价的权利。高铁“公布票价”是价格上限,而旅客实际支付的“执行票价”,则随季节、时段、客流等因素动态调整。节假日期间,出行需求激增,铁路部门通过收窄甚至取消折扣,使执行票价向“公布票价”靠拢,旨在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客流,引导错峰出行,提高运力资源配置效率。这是“淡季让利、旺季回收”的双向浮动,而非单向“趁节涨价”。因此,折扣力度的变化不属于违规涨价。

  消费者之所以产生“变相涨价”质疑,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知情权缺失。12306购票页面上最显眼的是最终支付金额,而决定价格的“公布票价”和“折扣比例”,往往隐藏较深或标识不明显。普通旅客难以直观理解为何今日六折、明日七折,这种“黑箱感”很容易滋生误解与不信任。如果消费者无法清晰知晓价格构成的逻辑,所谓的“市场化”,便可能被误解为缺乏诚意的随意调价。

  如何让旅客“明明白白消费”?必须提升定价规则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铁路部门应在优化价格机制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服务体验。建议在12306购票界面的显著位置,同步展示公布票价、当前折扣率及浮动原因,让旅客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比如,明确标注“因国庆客流高峰,折扣由8.7折调整为原价”,这样通过直观的数据对比,消除信息壁垒。此外,还应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普及高铁票价的浮动规则,帮助旅客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

  高铁作为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兼具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在追求运营效率的同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当价格形成机制公开、透明、可预期,才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对此,铁路部门在技术呈现与服务沟通上要做出更多的努力,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和误解,真正实现从“卖车票”到“优服务”的转变,让旅客的每一次出行都能高效和安心。(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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