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白菜”风波:查清问题和护住产业缺一不可
8月22日,一博主发布的视频在网上炸开了锅:在河北张家口市康保县屯垦镇,随机挑选多个大白菜装载挂车,均存在装车前蘸取甲醛溶液用于保鲜的情况。视频拍到的一位正在装车的货车司机表示,这车大白菜将运往江苏宿迁。还有一现场人员表示,蘸取甲醛溶液后能保鲜“2至3天”。当天下午,康保县通报确认情况属实,公安部门已对相关人员、车辆采取强制措施。
“甲醛白菜”被曝光之后,舆论为之哗然。甲醛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1类致癌物,即明确对人类有致癌作用的物质,《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禁甲醛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收购商把白菜根往甲醛溶液里一蘸,这绝不是什么违规“保鲜”,本质上就是往食品里投毒,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这并非孤例。2012年山东青州曾查获百余吨甲醛白菜,2015年河北定州再曝类似案件,十余年来“甲醛白菜”阴魂不散,细思极恐。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违法发生在蔬菜装车外运的“最初一公里”——收购点分散、货运车辆流动性大,历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地带。博主随机抽查多台挂车,车车都在蘸甲醛,说明这不是个别商贩的临时起意,而是当地收购环节心照不宣的“常规操作”。既然如此,监管部门何以如此后知后觉?每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是靠媒体暗访、博主曝光才浮出水面,监管的存在感在哪里?产地收购环节长期处于监管真空,让“最初一公里”成了“最危险一公里”。 违法成本太低,是此类案件屡禁不止的一个核心症结。此前类似案件多仅以行政拘留、罚款了事,刑事追责力度严重不足,根本形不成震慑。今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平均每件罚没金额不足4100元。对追求短期暴利的违法者来说,这简直就是在“挠痒痒”。
“罚酒三杯”式惩戒,养肥了违法者的胆子,让黑心商贩“倾家荡产”,才是对“舌尖上的安全”的最好保护。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动食品制假售假直接入刑、建立终身禁业制度。这些制度设计不能只停留在文件里,必须落到每一个案件的判决中。此前,成都高新法院曾审理的一起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事火锅店被判10倍罚款1376万元,负责人获刑10年;四川石棉县一起火锅酒楼案,经营者被判有期徒刑10年,支付惩罚性赔偿近1478万元。伤筋动骨,才能以儆效尤。
黑心商贩固然要依法严惩,也要看到合规保鲜供给的缺口。长途运输中白菜确实容易发热腐烂,这是客观存在的行业痛点。收购商没有选择推广冷链、预冷等合规技术,而是铤而走险用甲醛“土办法”,这背后折射出一个现实:低成本、可及的合规保鲜手段供给存在明显缺口。冷链物流成本高、预冷设施不足,中小收购商用不起、用不上,自然就会退回到最原始也最危险的“化学保鲜”。严打的同时,政府和行业也该思考能不能在产地建设公共预冷设施?能不能给中小农户和收购商提供低成本的冷链解决方案?把合规的路铺宽了,歪门邪道才会变少。这个问题不解决,“甲醛白菜”就很难彻底杜绝。
“甲醛白菜”被曝光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敢再吃外地白菜了。这意味着康保县等白菜产地的合规菜农,很可能遭受“池鱼之殃”。在这方面,浙江处理杨梅风波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此前福建漳州杨梅收购点被曝违规浸泡防腐剂,作为杨梅重要产区的浙江没有置身事外,重点产区迅速完成首轮巡查,确认未发现类似违规添加。浙江果农也纷纷主动出示检测报告,一句“杨梅是我们的饭碗,我们比谁都珍惜”,既回应了消费者的疑虑,也护住了整个产业的口碑。
查清问题是底线,护住产业是大局,二者缺一不可,康保等白菜产地也该有这样的担当和智慧。一方面要一查到底,把涉案人员绳之以法,把问题白菜全部拦截追回;另一方面也要对全县蔬菜收购、运输、销售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检测和溯源机制,让合规菜农的白菜能“亮证上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唯有严管重罚落到实处、合规供给跟上需求、产地治理举一反三,才能真正守护好老百姓的“菜篮子”,让人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胡欣红)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
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
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