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早就该这么干了
小区的配套用房租金收入算公共收益吗?谁来管理这笔钱?如何使用公共收益呢?
记者6月17日从房管部门了解到,《南京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正在公开征集意见,该办法拟通过标准化细则,明确公共收益的合规使用途径,不提倡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业主。其中规定,公共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的电梯广告、车位租赁、商铺出租,这些随处可见的小区经营性收入,到底该归谁、谁来管、怎么用?这是无数业主纠结多年的民生难题。长期以来,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处于模糊地带,账目不清、去向不明、使用随意,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福利,常常变成一笔“糊涂账”。
小区公共收益,本质是业主共有资产产生的价值,理应惠及全体业主。但在过往的小区治理中,这份本该属于业主的权益,屡屡被模糊化、边缘化。有的物业自主支配公共收益,收支从不公示;有的小区随意挪用资金,用于不明开销;还有的看似给业主发放米面油、小额现金红包,看似让利,实则是粗放处置公共资产,浪费了长期惠民的价值。种种乱象的根源,就在于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规范,权责划分模糊、监督机制缺位,让小区公共资产长期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南京此次新规的核心,不在于推出全新概念,而在于把模糊的惯例变成刚性的规则,把松散的管理变成闭环的制度。新规清晰划定了五类公共收益范围,把群众关心的广告收入、场地租金、房屋经营收益等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堵住了监管漏洞。同时明确了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的模式,杜绝资金随意流转、私自挪用,让每一笔公共收益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更贴合民生需求的是,新规摒弃了粗放的分红模式,树立了长远的治理思维。过去不少小区简单以现金、实物分红,看似即时受益,实则是透支小区公共资产。新规不提倡短期零散分红,引导更多资金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设施维护、物业补贴、公共服务升级等长效支出。这种模式跳出了“短期得利”的误区,让公共收益反哺小区建设,持续改善居住环境,真正实现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
小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公共收益管理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关乎千家万户幸福感的大事。南京此次试水,用精细化规则破解长期民生痛点,厘清了权责、规范了流程、守住了公平。期待这套接地气、可落地的制度细则,能够落地生根,为全国小区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提供范本,让每一份业主共有收益,都能真正守护居民的安居生活。(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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