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岁以上勿扰”频发,年龄歧视为何难破解?
BOSS直聘最近风波不断:涉黄招聘余波未了,7月29日又被曝出“35岁以上勿扰”字样。网友发帖后引发热议,密度财经记者以求职者身份拨打涉事企业电话,该公司工作人员辩称“非歧视,只想招合适的人”。
“非歧视,只想招合适的人”的托词,难掩“年龄歧视”的本质,折射出整个社会对中年劳动者价值认知的扭曲——把年龄与能力画等号。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等条款明确禁止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实施就业歧视,虽未直接列年龄,但司法实践及《劳动法》精神均反对年龄歧视。然而现实中,企业常以 “岗位匹配度” 等模糊理由规避,求职者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即便胜诉赔偿也有限,法律威慑不足。因违法成本远低于企业眼中的 “收益”,禁令沦为纸面规定。
企业短视更助长了年龄歧视。它们片面看重年轻人活力强、薪资低的短期优势,却无视中年员工的经验价值——其风险预判力、复杂问题解决力和抗压性,是在长期工作积累的宝贵财富。一名“新人”成为一名“熟手”,需要时间沉淀,其培养成本远高于表面薪资差额。将经验当 “包袱”,是以静态成本核算掩盖年龄歧视,既违《劳动法》精神,也让企业错失长期发展动力。
更要紧的是,对“35岁焦虑”的集体默认,正在透支我们的未来。创新不是空中楼阁,它需要一代代人从0到1的积累,每一步都踩在前人的肩膀上。解决真正的难题、啃下技术的硬骨头,往往离不开中年群体——他们对行业的门道、历史的脉络摸得最透,这是时间熬出来的真本事。把他们挡在门外,等于主动扔掉了智慧的“传家宝”,让经验断了档。长此以往,整个社会的根基都要伤筋动骨。
破解困局,需对“症”发力。一、法律要细化年龄歧视标准,提高违法成本,比如,惩罚按公司体量来,让罚单真疼。降低举证门槛,让求职者维权不难。二、企业收起“年轻滤镜”,打破“年龄=创新”偏见,用能力、成绩说话,把老中青混编成队,灵活用工、导师制度一起上,把中年人的经验当资产而不是负担。最后,政策添把火:用税收优惠、专项补贴鼓励企业培训中年员工,支持“经验共享平台”建设,让时间沉淀的价值得到认可。
“雏凤清于老凤声”,年轻人的活力不容否认。但人类前行,靠的是新老接力。把35岁当门槛,是用蒸汽机的尺子量AI时代——荒谬且短视。“35岁的老师傅”不是包袱,是燃料。让时间沉淀的本事重新点火,点燃企业引擎,涌动市场活力。文明的薪火,唯在代际相传中行稳致远。(高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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