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掐住痛点,让技能人才活力奔涌
近日,多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部署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促进技能人才合理顺畅流动。
打通人才流动堵点。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技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由于不同的职业技能证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管理实施部门和评价标准规范不同,部分技能人才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所持的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障碍。如何才能让更多技能人才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大流动,需要在职业技能证书的认定上破题破局。尤其是一些重点领域,往往因为一纸职业技能证书而阻碍了人才的流动,既造成了人才浪费,也为减缓了工程推进速度。以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与市场监管部门为例,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市场监管等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无特别规定,可采取免予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免予理论考试等方式简化考试流程,这就激活了技能人才的活性。
完善证书衔接机制。在技能人才中,有的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有的取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何让两者实现兼容与衔接,需要进行协同协调,实现精准对接,避免浪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以电工与焊工为例,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按规定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对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支持各地统筹技能评价资源,探索通过一次考试即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方式,联合开展技能评价。把职业技能等级的评价权下放到基层、下放到企业,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也促进了技能人才的成长。实现证书的有效衔接,让技能人才有了更多的动力活力,更加专注于自身技能的提升,将更有利于促进职业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
强化证书监管服务。对于各地各部门而言,不能只是下发证书就了事,而是要更好地推动技能人才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在证书通行方面,要打破地域限制,让证书实现全国通行,相关部门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在资格认定上,不能这个地方与部门认可,到另外一个地方则不认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要推动互通互认,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领域持证上岗监管工作。在证书查询上,要做到方便有效,要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推动实现一网通查。总之,相关部门要加强职业技能证书的监管与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蒲都文 权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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