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育儿补贴提升“孩动力”,落实不能打折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无论一孩、二孩、三孩,每年均可领取3600元补贴,直至年满3周岁。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也可享受政策,仍可按月数折算领取相应补贴。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中国青年报》)
2024年我国出生人口954万人,实现阶段性“止跌回升”,但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国家虽然实行了全面三孩政策,但由于担忧“生不起、养不起”等问题,不少家庭并不愿意生育二孩及以上孩子。国家出台《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无论一孩、二孩、三孩,3周岁前每年均可领取3600元补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旨在鼓励生育提升“孩动力”,可谓利国利民。笔者认为,鼓励生育政策关键在落实,不能打折扣,更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我国实行全面三孩政策后,不少家庭考虑到产假时间、生育及养育成本等诸多因素,往往不会再选择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如果越来越多的家庭都不愿意生育二孩、三孩,国家全面三孩政策将很难落实下去。尽管不少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纷纷出台一些鼓励生育的举措和政策,但口号多、实质性奖励少,一般难以“撼动”家庭生育多孩的意愿。
其实,在国家出台育儿补贴政策前,一些地方政府早就出台了相关政策,但落实不尽如人意。比如,2023年9月郑州市卫健委发布相关规定,对新生儿入户郑州市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别一次性发放2000元、5000元、15000元的育儿补贴。但半年过去了,市民却不知道找谁申请补贴。而卫健委工作人员的答复解开了谜底,原来这项鼓励生育政策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相关资金来源也存在问题。也就是说,当地育儿补贴还停留在口头上,市民根本就申请不了。
此次,国家统一发放的育儿补贴,资金来源由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自2025年起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对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育儿补贴所需资金,按比例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地方提标部分所需资金则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但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仅仅发放中央财政下拨的部分资金,地方财政一分钱不出,甚至对中央财政资金还予以部分的“提留”,让育儿补贴到家庭的金额大打折扣。如此情形,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公信力,也消减了发放育儿补贴提升“孩动力”的实际作用。因此,必须保证全额发放育儿补贴,让生育孩子的家庭真正获得经济补助,进一步减轻生育成本,才能纾解“生不起”的问题,从而激励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
笔者认为,国家及地方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严禁克扣中央财政资金,同时保障地方财政自行承担的资金到位,并优化简化申请、发放程序,确保育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下去。此外,鼓励生育政策不仅要让家庭“生得起”,更要让其“养得起”。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生育多孩的家庭,在生育假期、就业、购房等方面,要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的家庭充分享受政策的温暖和实惠。(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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