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飞天评论 >> 热点观察

被举报者给举报者打电话 先揪出“告密者”再说

2025-07-09 09:35 来源:中国甘肃网

  6月9日和6月10日,河南漯河的郭先生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上举报称,洛阳市洛宁县一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人受伤和死亡。18天后,郭先生没等来调查部门的回复,却接到自称是矿山吴经理的电话:“你说举报不实,给你弄点好处费。”更令郭先生没想到的是,“举报信息移送单”出现在被举报对象办公室内。这份移送单上有举报内容及举报者身份信息。(极目新闻)

  当郭先生在举报系统按下提交键时,他以为自己的实名举报会沿着一条加密通道直达监管部门。然而现实却上演了一场令人胆寒的“公文旅行”——那份标注着举报内容与举报者身份信息的官方移送单,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被举报者的办公桌上。18天等不来调查回音,却先接到被举报方的利诱电话。

  举报者信息泄露,绝非“工作疏忽”四字可以轻描淡写搪塞。更令人忧惧的是,如此精准的“点对点”泄露,暗示着举报信息保护链条存在系统性漏洞,当举报材料如同“裸奔”,实名举报无异于让举报者主动站上“断头台”。

  举报制度的公信力,首先系于对举报者滴水不漏的保护。一旦此盾牌破碎,监督的勇气便会在寒蝉效应中消弭殆尽。郭先生的遭遇绝非孤例。从企业职工举报污染遭开除,到消费者投诉商家被威胁,举报者反成“被解决对象”的恶性循环不断上演。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将“处理举报”异化为“处理举报人”,不是想着如何解决问题,而是想着解决反映问题的人。

  重建举报保护体系,必须祭出雷霆手段。对此次泄密事件,绝不应止于自查自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需强势介入,沿着公文流转轨迹深挖彻查,揪出每一个泄密环节的责任人,让内外勾结者付出法律与政治生涯的沉重代价。更需从制度层面筑牢“防火墙”:推动举报材料全程加密管理,严控知悉范围;建立独立于地方的保护专员机制;对打击报复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唯有让举报者确信其身份如“金钟罩”般安全,监督的利剑方能真正出鞘。

  举报者电话响起的那一刻,听筒那端传来的不仅是吴经理的“好意”,更是整个举报保护体系发出的刺耳警报。守护举报者的信息安全,就是守护社会正义的底线,守护每一个普通人向不公、不法说“不”的权利。

  有关部门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意义在于查出起来更方便。而当实名举报者的信息连最基本的保密都做不到的时候,就说这样“欢迎实名举报”的?

  举报者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真的?这需要好好地调查。但是,需要先揪出“告密者”再说其他!(郭元鹏)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本网原创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