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看“金典”近看“全典”,整治“山寨”食品得出重拳
近期有读者来信反映:“远看是金典牛奶,近看却发现是全典牛奶”“包装很类似,也是橙汁,名字却叫橙果粒”……“山寨”食品是外观与正品类似,价格却便宜很多的产品,有的虽然是合规厂家生产,但有侵权嫌疑;有的没有生产资质,缺乏食品安全保障。近年来,“山寨”食品在网购、外卖以及一些线下零食店再次冒头,值得关注和警惕。(《人民日报》)
远看“金典”近看“全典”,“山寨”食品是外观与正品类似,乍一看很难分清。“山寨”食品较多出现在农村市场,还有网购、外卖等渠道也会出现“山寨”食品。“山寨”食品不仅涉嫌侵权,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维权也非常困难,可见其社会危害性较大。笔者认为,整治“山寨”食品得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维护食品安全,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舌尖上的安全”。
除农村市场一直是“山寨”食品的重灾区外,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山寨”食品开始蔓延至线上平台。不少商家将“山寨”饮料与餐食打包成套餐捆绑销售,部分商家还会使用“收藏店铺送饮料”或“低价加购饮料”等促销手段吸引顾客购买,导致“山寨”食品混入外卖平台、线上购物、直播间下单的赠品行列。因“山寨”食品的价格比较低廉,大多数消费者一般都自认倒霉,不愿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维权,这在客观上也纵容了不法商家销售“山寨”食品。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山寨”食品“傍名牌”乱象,不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涉嫌不正当竞争。而“山寨”食品商家借助低价策略侵占正品的市场份额,也损害了正品企业的利益。然而,由于存在监管漏洞,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造假行为的查处不够及时、不够彻底,导致一些造假者逍遥法外。同时,处罚力度相对较轻,难以对造假者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如一些造假者仅受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较轻的处罚,相对于不法行为获取的高额利润,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不法商家在利益驱使下,很容易再次铤而走险,“山寨”食品就很难杜绝。
岂能让“山寨”食品坑害消费者,必须对造假者重拳打击。首先,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造假者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不仅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还应当依法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让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形成震慑,才能扼住造假者的“黑手”;其次,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更高效地识别和追踪“山寨”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各环节,彻底铲除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条。此外,电商平台也应建立商品审核机制,对入驻的商家进行资质审核和监控,将“山寨”食品拒之门外,并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下架在售的“山寨”食品,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这样,“山寨”食品将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不给其任何的生存空间。
总之,针对“山寨”食品乱象,必须多方联动,出重拳予以严厉打击,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广大消费者能够安全、放心地消费。(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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