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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没牌照被罚50元,执法者“不懂法”值得反思

2024-04-25 09:49 来源:中国甘肃网

  4月23日,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网帖引发热议,很多网友表示难以置信。24日中午,记者从南京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自2024年1月1日起,南京市自行车上路无需上牌。当事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交警方面已经当面与他沟通并已退款,处罚的撤销程序也正在进行。(极目新闻)

  根据最新法规,南京市自行车上路无需上牌。然而,执勤交警却“毫不知情”,对市民骑自行车没牌照被罚50元,不仅于法无据“打脸”闹出笑话,还严重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声誉和公信力。笔者认为,执法者“不懂法”值得反思,既要退款纠正执法错误,还要与时俱进加强新法规宣传教育,杜绝类似执法错误行为。

  网友晒出的“罚单”显示,处罚的原因是“被处罚人于2024年4月9日17时46分,在中山路处实施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处以50元罚款。处罚列出具体的法律依据,似乎难以“翻案”,为何引发当事人和网友的广泛质疑呢?一方面,包括共享单车在内,自行车无需上牌已成为社会常态,骑无牌自行车被罚款50元,确实有些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尽管对非机动车管理有相关法律规定,但大家没听过没见过骑自行车上路因车未上牌被罚款之事,因而都觉得不可思议。

  最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确规定“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但重点是,在该条例规定需要领取牌证的非机动车中,并没有“普通自行车”。也就是说,根据新规普通自行车无需上牌,对骑无牌自行车进行处罚便失去了法律依据。或许,执勤交警对新规一知半解,想当然地认为“普通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之列,本想执行新规对骑无证自行车开出首例“罚单”,反而弄巧成拙造成执法错误。其主要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相当于“法盲”。

  执法必须懂法,执法者莫当“法盲”。这起事件从侧面也反映出,部分执法者如果“不懂法”,很容易导致执法不当或错误。首先,对执法者而言,对最新的法规应当及时学习、掌握,切莫“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凭自己的经验或认知来执法,否则,执法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偏差,造成“糊涂僧判糊涂案”闹出笑话;其次,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新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让一线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和理解新法规的内容,避免出现执法错误,还要让民众知晓新法规,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对一些行政乱执法或错误执法可以依法说“不”。此外,一旦出现执法不当或错误行为,政府部门要及时纠正消除负面舆论影响,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问责,以儆效尤。

  这起执法错误,就是一个反面典型材料。广大执法人员应当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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