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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虚假刷好评被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2023-11-24 09:12 来源:中国甘肃网

  还记得张小泉“拍蒜断刀”事件吗?近日,张小泉为降低“断刀”事件舆情影响,建立内部群刷好评被罚25万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杭州张小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受张小泉菜刀拍蒜断裂舆情影响以及疫情期间商品负面评价,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好评刷单,构成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被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中国消费者报》)

  受“拍蒜断刀”事件的负面舆情影响,“张小泉”社会声誉降低,但其并没有反思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竟反向操作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好评刷单,欺骗、误导消费者,结果被市场监督部门罚款25万元,引发新的负面舆情。笔者认为,“张小泉”这一波操作聪明过头了,组织内部人员刷好评构成虚假宣传,涉嫌不正当竞争,应当严厉打击,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张小泉”组织内部人员建立微信群,以拍A发B或者拍A发A,成交价0元或者1元,拍图好评的方式,提高商品的好评率,将差评拉下去。2022年11月28日,其创建的“内部福利群”内有员工88人,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25日限量发布商品链接21批次,要求员工拍得后,上传符合要求的美图、评价后,申请客服给予退款,实付0元或者1元。经统计,期间共刷单21批次,合计订单345个,订单金额78157.8元,退款77726.2元,实收413.6元。上述行为,属于虚假交易后作出的虚假评价。显然,这种虚假“好评”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以致欺骗、误导消费者。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可见,“张小泉”组织内部人员通过刷单虚假交易,并给出“好评”的评价,以提升店铺竞争优势,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

  今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曾发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便包括“‘菜刀不能拍蒜’争议警示企业须尊重消费者权益”的话题。然而,“张小泉”没有汲取深刻教训,反而继续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虚假刷好评糊弄消费者,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被罚款25万元,纯属自作自受,一点也不冤。

  虚假刷好评,不仅破坏商品的真实评价,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也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杜绝,一方面,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进一步不法商家的增加违法成本,并利用现代网络监管手段,有效遏制虚假刷好评等不法行为;另一方面,严格规范网络市场,对弄虚作假、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并将多次违法的商家列入“黑名单”实行禁业,从而倒逼商家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此外,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甄别能力,不要光看“好评”,还应当货比三家,通过多种方式综合了解网购商品的质量,避免被虚假“好评”误导而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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