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长看管晚自习,那老师在干什么?
10月9日,安徽淮南。一中学家长吐槽称,被要求到校看3个半小时晚自习,从6点半一直到10点,上完班还要去学校上班。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是强制的,可能是班主任和家委会的要求,有特殊情况可以和老师沟通,其他学校也会有类似做法。
众所周知,学校组织的学生晚自习,“教师是管理者”,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同时,管理好晚自习也是为师者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义务。
但安徽淮南的这所中学竟然“脑洞大开”,要求家长到校看管3个半小时的晚自习,这不仅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推责行为,更是侵害了广大家长的正当权益,是一种典型的充当“甩手掌柜”行为。此时,笔者不禁想问一句:让家长看管晚自习,那老师在干什么呢?
按说,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这是一种积极的家校共管模式,值得倡导。但“家校共管”不是“让家长什么都管”,这其中的晚自习管理就不应属于“家校共管”之列。
试想,如果让家长管理晚自习,遇上有学生需要答疑时,家长能够“胜任”吗?抑或是学生之间发生争吵打架等安全事件时,家长能够“摆平”吗?笔者在想,恐怕很多家长是“不称职”的吧?
而且,让家长管理晚自习,这也是给家长“增负”。不是吗?很多家长也是“上班一族”,白天上班已经很疲劳,如果晚上还要参与学校3个半小时的晚自习管理,无异于是“添累”,这无疑会严重影响家长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可以说,“家长管理晚自习”完全是一个“馊主意”。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家长管理晚自习”事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应责成学校立即对“家长管理晚自习”行为进行整改,该叫停的要叫停,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学校充当“甩手掌柜”,把本不该是家长的“活”甩给家长去“干”。另一方面,应举一反三,好好查一查学校里是否还存有其它类似强制家长“干活”的现象,既把家长从学校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又督促学校主动承担相应的“管理”之责。
同时,也希望通过宣传的方式,让广大家长知晓学校采取类似“家长看管晚自习”行为,既是一种推责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家长可以大胆地对学校说“不”,从而促使学校切实担负起“管理”之责,避免充当“甩手掌柜”。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