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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信息被贩卖,触犯底线必被究

23-08-10 17:04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有5人利用工作之便谋取暴利,竟将演艺明星的行程等个人信息出售,林某等3人则将这些信息加价转售,共获利56万多元!8月7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近日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判决八人赔偿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赔偿金合计567530元,删除信息并公开道歉。(新闻晨报)

  个人信息不是流通的商品,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就已经涉嫌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来看,之前新闻所提及的8人,正是给所有人做出了反面案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秉承着此番重要遵循,我们当立足于当前的环境,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明星也概莫能外。对于明星而言,他们已经让渡出部分的私人空间给予公众,但并不意味着更加核心的信息也有曝光的义务。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个人信息均受法律保护,当相关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如用“他是明星,是不同于普通人”的理由做搪塞,是注定没有豁免权的。

  从一些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渠道来看,交通、快递、住宿、中介等领域,因为需要信息进行业务承接,所以也导致它们成为个人信息泄漏的“重灾区”。如2020年1月,国航就有员工在个人微博发布大量演艺明星的乘机记录,受到停飞处理。从一而再、再而三的非法获取明星信息的案件来看,很多人就是忽略了“法律没有空白区”的意识,误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轻描淡写的“复制和粘贴”,殊不知已经越过了最后的底线,终不会为法律所容忍。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明星的个人信息之所以有市场,还在于一些人不理性追星所导致的。经常看到有粉丝聚集在机场等公共场合来等候明星,这其中就不乏有人“提前剧透”,结果导致公共空间的非正常聚集,甚至有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风险。一个法治的社会,是无论明星光环还是普通凡人,都有置于任何场所里的安全感,而不是自己的周边被“待价而沽”却不自知。从这个角度说,呼吁理性追星,也是对信息安全的一种“助攻”。

  明星信息被贩卖,触犯底线必被究。当然,我们更应该通过法律宣传等方式,让信息安全的理念进入更多人的脑海之中,从相关案件之中找到现实的落脚。而不是等到犯了错误之后,就只剩追悔莫及。(姜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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