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关键在落实
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当天上午,一名行人在位于湖里区仙岳路路口过斑马线时浏览手机,厦门交警开出了首张“行人在斑马线玩手机影响交通安全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8月2日《新快报》)
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在各大城市街头,走路玩手机的“低头族”越来越多,特别是过斑马线时刷手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厦门市出台相关规定,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对违规的“低头族”开罚单,就是现场的警示教育,既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也保障了“低头族”的交通安全。笔者认为,此举关键在落实,如果执法不力,没有多少“低头族”依规受到惩罚,最终或沦为一纸空文。
有数据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减慢16%至33%。相关调查也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4倍,20%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斑马线上。可见,“过斑马线刷手机”安全隐患大,不仅威胁到行人自身的交通安全,也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厦门市通过立法形式,对“低头族”过斑马线刷手机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可谓正当其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对于行人过斑马线的规定就比较“含糊”,仅提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而一些行人认为,自己过斑马线反正车辆会“礼让行人”,于是,他们在过斑马线时刷手机已经习以为常,甚至刷手机时闯红灯,让过往车辆猝不及防,非常危险。根据8月1日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违反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也就是说,“过斑马线刷手机”属于违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惩罚。
针对“过斑马线刷手机”现象,执法具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仅有法规,并未严格执行和落实,违规的行人则极少受到惩罚,法规便成了一纸空文。因此,交警部门须在执勤现场进行常态化执法,在对违规者开罚单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让“低头族”充分认识到违规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从而进一步增强其交通安全和防范意识,过斑马线时不再做“低头族”刷手机。此外,广大市民应当遵纪守法,过斑马线时不当“低头族”,避免给自身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给他人造成不便。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过斑马线千万不要刷手机,把自己变成“盲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广大市民出行一定要依法依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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