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买30件校服,学校是营销商?
据大象新闻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一中学发布的新生入学须知提到,学生需缴纳4000余元校服费,引发网友热议。入学须知显示,男生校服费为4033元,女生校服费为4043元。此外,入学须知注明,校服共30-31件。7月17日,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校服报价属实,含春夏秋冬装、礼服装、运动装等,“这是整套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校服中有些是运动品牌,“是教育局认可的”。据西部决策报道,该校工作人员称,收费经教育局和物价局审批,“是合理收费”。该工作人员介绍,一套衣服包括上衣、裤子、袜子及鞋子,“冬天还有外套、背心、卫衣、风衣,质量还是可以的”。另据后浪视频报道,该校老师表示,校服共30件左右,包括了高中三年里的各种衣服。(7月17日北京晚报)
一方面是网友热议,巨额校服费,校服刺客;一方面是学校工作人员,信誓旦旦,理由充足。作为旁观者,我想提出一个问题:“校服费”如从学费出,还弄这么多吗?
为何会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报道中显示,东莞市光正实验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公助性质的全寄宿制学校,隶属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既然有“民办”性质,那么,学杂费就很高了,给孩子弄套校服,也是应该的。人家交那么多学杂费,也应该给人家反馈点福利啊。这是一般的市场规则啊。
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如果真的是从学费出,大概会非常谨慎,每年顶多冬夏两套,为啥?花学杂费里的钱,就勤俭节约了。可惜,现在是花家长的钱,于是,就磨刀霍霍向猪羊了。
退一步说,让学生拿校服钱,合理。但是,让人家买从里到外的整套校服,30多件,合理吗?当然不合理。校服、校服,就是穿在外边的一个标志,至于袜子、背心、卫衣,有什么意义呢?分明就是绑架消费啊。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不是卖商品的地方,如此绑架消费,纯商店也不行,更何况学校呢?
最为奇怪的是,如此浅显的道理,这个学校的校服费,竟然一路绿灯。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东莞市教育局。该局财统与后勤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当地校服管理相关规定,校服费非强制缴纳,属于家长自愿购买。如此教育局让人无语,请问,写在入学通知中的校服费能是自愿购买吗?九派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了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只负责审批学费和住宿费,校服这类收费相当于学校代购,学生自愿。如果学校强制购买,可以拨打12345热线投诉。难道记者咨询就不算投诉?你就不能调查解决?看到这两个部门的回答,我们也就明白为何这所学校会如此肆无忌惮,狮子大开口,大收校服费了。
一下子让学生交4000多元的校服费,把三年的校服都买了,难道真就是一切为了学生着想吗?如果是真的,就要考虑学生的家庭负担,考虑学生的真切感受。如果不是为了学生着想,又是为了什么呢?为了帮助校服生产厂家的卖产品吗?如果这样,学校岂不成了营销商?
至于说4000元校服费背后是否有猫腻,我们不敢乱加猜测,但是,如此集中让学生买诸多校服,真的与办学初衷相差甚远啊!学校是让学生学知识的,不是让学生买一大堆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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