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谁来管?
“标注150个,收货一数只有86个。”近日,北京市民李女士在社交平台吐槽称,她无意间用“数垃圾袋打发时间”,却发现了“货不对板”的秘密,商家宣称150个垃圾袋,实际到手缩水近一半。有网友对此吐槽:以前去店里买菜买水果要警惕商家缺斤短两,如今网购也得留心数量是否相符。(7月6日《法治日报》)
其实,李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都遇到过类似问题:声称500根一盒的棉签,到手一数少了88根;标注50片的纸尿裤,只有38片;号称100抽的抽纸,实际少了近四分之一;5千克的面粉少了200多克;50mL的卸妆水只有45mL……可见,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允许定量包装商品有些微“斤两不足”,但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这说明,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误差”也是有合理区间的,并非“想误差多少就误差多少”。
但事实上,一些无良生产和销售企业总以为定量包装商品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加之,很多消费者即使发现存在“缺斤短两”也不会计较,这无形之中导致定量包装商品屡屡出现“缺斤短两”现象。但殊不知,企业故意在定量包装商品上实施“缺斤短两”,这既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又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不但有悖商业道德,而且有违商业诚信。
那么,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谁来管?笔者以为,还需监管“站出来”。
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计量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定量包装商品开展计量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工作纳入日常自查环节,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都要求具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对不具备计量检验报告的商品,流通领域不允许销售。
其次,监管要严处罚。相关监管部门一旦发现定量包装商品存有“缺斤短两”问题,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处罚机制,让无良企业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据实提供定量包装商品。
其三,监管要重宣传。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与销售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计量法律意识。
同时,企业也要诚信经营。生产和销售企业要本着“诚信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自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计量保证能力,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质量,从生产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准确性,杜绝“缺斤短两”行为。
此外,消费者也要学会维权。一方面,消费者要主动学习有关计量法规知识,学会如何识别商品外包装的标注,如何使用计量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遭遇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现象,就应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而助长无良企业的嚣张气焰。
相信,只要监管“站出来”,再辅以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积极维权,就一定能有效遏制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的不法行为,从而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透明的消费环境。(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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