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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救同学溺亡,再次敲响预防溺水警钟

23-07-06 09:02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近日,广西南宁一名8岁女童为救落水同学,不幸溺水身亡,家人在岸边哭得撕心裂肺。女孩父亲韩先生称,女儿是为救其他小朋友才下水的,现已经确认死亡:“她会游泳但那个小朋友不会”。7月5日,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称,正在为女孩申报见义勇为奖励。(7月5日环球网)

  每年暑假是溺水事故高发期。放暑假前,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中小学校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预防溺水教育,但收效甚微,溺水悲剧还是一而再地发生。8岁女童为救落水同学溺亡,再次敲响预防溺水警钟。笔者认为,一个幼小生命调零,令人惋惜和痛心,此事件也反映存在安全防护短板,值得社会多方反思。

  近年来,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可谓年年有、年年重视,但暑期孩子溺水的悲剧,依然年年发生。一方面,预防溺水教育大都走走过场,孩子们一旦放了暑假,脱离了学校和老师的管控,便像脱缰的野马,把预防溺水的警告当作了“耳边风”,而家长们往往忙于工作或生计,又疏于对孩子监护,无法保证孩子不会下水游泳;另一方面,夏日天气炎热,孩子们没有消暑的好去处,时常会结伴去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水塘、河流等水域戏水或“野泳”,如果遭遇突发状况,就很容易发生类似溺水身亡的悲剧。以上原因,导致安全防护方面存在严重短板,并不能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等高度重视。

  暑假高温酷暑,对未成年孩子来说,采取“堵”的方式,严禁他们戏水或游泳,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根本就“堵”不住。许多溺水悲剧,都是孩子私自下水造成的。如果孩子们到正规游泳场馆游泳和消暑,场馆有救生员等安全防范措施和保障,基本不会发生溺水事件。然而,游泳场馆一般都是经营性质,极少免费对公众开放,要么办游泳卡,要么按次收费,价格都不菲,孩子们显然承担不起,只能选择到“免费”的水塘、河流等处“野泳”,很容易引发悲剧发生。

  预防暑假溺水事件发生,政府部门当有所作为。比如,近年来武汉市组织数十家游泳场馆在暑假期间规定的时段,免费向中小学生进行开放。这种以“疏”的方式,将孩子们引导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既避免了他们偷偷去不安全的水域“野泳”和戏水,从而有效预防了溺水事件发生;同时,又能促进孩子锻炼身体、提高游泳技能,让他们的暑假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可谓一举多赢。此有效预防溺水悲剧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借鉴和推广。

  暑假预防孩子溺水,应当堵疏结合,学校和家长不仅要教育孩子不去水塘、河流等不安全水域“野泳”,政府部门还应当提供一些相对安全的免费场馆,让他们快乐地戏水消暑和“畅游”。期待各地政府部门采取更多有效的防范措施,真正补上安全防护的短板,让暑期孩子溺水的悲伤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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