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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电影票“退票难” 需有“好办法”

23-06-29 10:36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看电影成为人们日常休闲娱乐的方式之一,各个平台都可以买票而且还有优惠券。然而,网购电影票不能退的现象却时有发生。4月30日,消费者李女士通过APP购买了新桥镇某电影院的电影票,放映时间为18点50分。当天18点左右,因商场停车困难,李女士无法准时进入电影院,便在APP上申请退票,但无人处理。李女士联系电影院,电影院表示无法退票。无奈之下,李女士投诉至江阴市消保委新桥分会。(《中国消费网》)

  众所周知,消费者购买了电影票之后,都希望能按时走进影院看上电影,谁也不希望买了票而不去看电影。但事实上,有些时候,消费者虽然早已买了票,但到了电影快播放的时候,也会遇上突发事件而无法按时观影的时候。此时,消费者自然会想到“退票”。

  但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要想成功“退票”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影院经营者早已单方面设置了退改签格式合同条款,关闭了退票与改签程序,消费者不得不被迫同意其“购票后不能再退票与改签”的条款后,才能继续在售票网站上购买电影票。另一方面,影院经营者早已事先设置好已勾选同意“不退不改”协议,让消费者无奈“躺枪”。这无疑给消费者“退票”设置了重重阻碍。

  其实,电影票“可退票”是有依据的。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可见,电影票“退票难”既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行为,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霸王行径。

  因此,笔者以为,要治理电影票“退票难”,还需有更多“好办法”。一方面,文化部门作为监管职能部门,应督促影院经营者切实履行电影票“可退票”的相关规定,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拒不落实“退票”规定的影院,不妨通过开具罚单、停业整顿、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方式,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消费者一旦遭遇电影票“退票难”,既要学会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甚至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而助长其“霸王习气”。

  当然,还有一个更好的化解电影票“退票难”的好办法,那就是平衡好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相关部门不妨制定并施行差异化的退改签收费标准,有条件地允许消费者退改签电影票,从而既保护消费者的真实消费意愿,又能减少影院经营者的经济损失。可谓是一种两全其美的“双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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