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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盗取4万元盲盒,不能一赔了之

22-10-13 14:49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据石狮公安,10日9时,向某某(男,2013年)、向某某(女,2016年)进入王某某仓库,拆开部分卡片盲盒并拿走部分卡片,造成损失4万余元。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澎湃新闻)

  福建石狮两名小孩进仓库盗取盲盒致4万元损失,孩子家长与仓库主人已达成调解协议,但笔者以为,此事并不能就此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则明确: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从两名向姓孩子盗窃的案值看,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这两名涉嫌盗窃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其中向某某(男,2013年),今年才9周岁,另一名孩子向某某(女,2016年),刚满6周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十二周岁,但是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很明显,这两名孩子没达到刑事处罚的最低年龄。未成年人犯罪,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孩子盗取4万元盲盒,不能一赔了之。

  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孩子涉嫌盗窃犯罪,从一个侧面说明家庭教育存在很大问题,家长对孩子一味溺爱纵容,百依百顺,放任自流,助长了孩子的任性,放荡不羁,娇宠和溺爱容易造成未孩子心理发展上的扭曲,形成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正像一口吃不成胖子一样,孩子的小偷小摸的习惯如不能得到及时矫正,久而久之就会成为江洋大盗。

  所以,作为孩子的家长,应深刻反思自身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注意对孩子严加管教,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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