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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权力滥用伤害群众合法权益

22-06-16 09:27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6月14日,媒体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南阳市唐河县,户籍在信访“无访”村(社区)的考生,中招考试可降分录取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注意到,除前述两地外,南阳市淅川县也曾推行相关政策,并已有“68名2018年度中招考生享受到了加5分奖励”。(《南方都市报》6月15日) 

  降分录取,也可以理解为考试加分,本质上会对考试的公平性造成伤害。正因如此,各地均严格控制政策性加分范围,并呈日益缩减趋势。如今,部分地区反其道而行之的“政策创新”,无疑让人们看到了权力必须要“关在笼子里”的必要性。 

  部分人“降3分录取”,就意味着有些人可能因此而无法被录取,而原因不在考卷上,竟是因为户籍所在社区曾有人上访过。被加分的莫名其妙,受影响的更是比窦娥还冤,很难想象如此奇葩的政策是怎样盖着大红公章出台的。户籍决定、搞“连坐”,完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更会直接催生一个结果,即让社区居民将愤怒的矛头对准上访户,让其备受压力,甚至在邻里面前抬不起头来,从而杜绝再次上访的念头。 

  “无访”从来不是一种荣誉。无需上访当然最好,倘若有情况需要向有关部门反应却憋在心里、默默承受,也是不正常的。相反,上访是民众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通过书信、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不仅便于自身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化解矛盾隐患和相关部门掌握线索、了解实情。近日,唐山11地开展的“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全天候接收群众来电来信、接待来访,就是一次个案引发的大接访行动,受到群众欢迎。如果信访渠道畅通,有关部门有错必纠、有疑必查,又怎么会形成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有国家信访局,怎么能明目张胆地视上访为“眼中钉、肉中刺”呢?正如《信访条例》第一条所言,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的条例。第三条更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不得不说,新闻中的做法,几乎是一种另类的“截访”,出于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不惜动用政策工具形成奖惩效应,让想要表达诉求的人望而生畏。中考降分、景区半价、优先录用、免费公交等政策,无不是出于这种目的而权力滥用的体现。 

  与之类似的,还有“讨存款疑遭赋红码”事件,不直面矛盾解决问题,而是通过动用本无权动用的政策工具而对部分人群精准打击,不仅伤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使得自身公信力受损,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并以雷霆行动倒查追责,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丑闻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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