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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天价”月饼,就该提前亮黄灯

22-06-13 08:33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公告》要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将立即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6月11日《光明日报》)

  端午节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就发布《公告》,联手遏制“天价”月饼,提前亮起了警告的黄灯。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可以将“天价”月饼“消灭”在生产制作之前,既最大限度防止了资源浪费,也相对减少了商家的损失。笔者认为,遏制“天价”月饼,就该提前亮黄灯,这种事前防范比事后治理,或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反“四风”力度持续加大,我国月饼市场总体规范有序,绝大多数月饼价格较为贴近市场需求,但仍有个别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炒作月饼价格,“天价”问题仍然存在,且有反弹迹象。比如,有的企业通过添加各类名贵馅料、追求过度豪华包装或混合销售高价商品等方式,炒作月饼价格。而“天价”月饼的去向,往往“买的不吃,吃的不买”,主要用于送礼或贿赂。这些现象不仅背离传统文化本源,而且助长了奢靡浪费,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可能成为腐败的载体。

  相关数据显示,从多年市场情况看,盒装月饼平均生产成本70元/盒左右,单价200元以下的盒装月饼销售占比达80%以上,单价500元以上占比约1%。仅从数据上看,“天价”月饼占比已经很小,但正是这1%的“天价”月饼,很容易成为月饼奢靡之风坏的示范。如果不加以治理而放任之,“天价”月饼很快就会泛滥成灾,多年的治理也将功亏一篑。此次,四部门联手提前布局,将单价500元以上的月饼列为监管重点,可谓切中了1%“天价”月饼“关键少数”的七寸。

  根据《公告》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同时,中秋节前将开展“天价”月饼专项整治,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等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可以说,对“天价”月饼提前亮黄灯,把丑话说在前,多数商家在利弊权衡之下,便会放弃生产和销售“天价”月饼,也避免了他们的经济损失。如果少数商家一意孤行“顶风作案”,最终被查处和严惩,则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属于咎由自取。

  笔者认为,月饼等节日传统食品,应当回归其本源,不能沦为奢靡浪费及腐败的载体。四部门联手提前布局、切中七寸,吹响了围剿“天价”月饼的号角。期待此次联手治理,能够有始有终、严格执法,让“天价”月饼再无“出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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