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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身保护令成抵抗家暴强有力后盾

22-05-18 14:51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邵江梅

  因婚后感情不和,广西北海一男子长期遭妻子骚扰、跟踪,并被对方家暴……出于人身安全考虑,该男子于近日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目前,这份男性保护令已生效执行。妻子若再实施家暴,将会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新闻网)

  一般情况下,家暴受害人通常都是女性。然而,现如今,不少男性也成了家暴的受害者。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发出一份男性人身保护令,避免了该男子再次遭受家暴伤害。笔者认为,人身保护令也是男性的“保护伞”,受害人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都应当对家暴坚决说“不”,让人身保护令挡住家暴的“拳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反家庭暴力法》同时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可见,法律不允许家暴行为,家暴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严厉制裁。

  人身保护令已成为保护家暴受害者的重要“盾牌”,让很多受害人免于家暴之苦。但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男性不会是家暴受害者,即便是受害者,相比女性,男性怕丢面子,担心被别人看不起,则更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家暴遭遇。而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者本来就不分性别,因而,受害男性应当摒弃传统观念束缚,不能选择隐忍成为家暴的“牺牲品”,要勇于申请人身保护令,站出来用法律为自己维权。广西北海这名男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最高法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20年,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918份,呈逐年上升态势。这一方面说明,受害人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家暴目前仍是普遍的社会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因此,一旦遭遇家暴,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通过司法机关介入,可以让双方能够冷静下来,有利于协商解决家庭矛盾和纠纷;同时,在法律强有力保护下,让受害人免于再次遭遇家暴行为。

  家暴严重影响家庭和谐稳定,必须对家暴行为坚决说“不”。要让人身保护令成为受害人抵抗家暴的强有力后盾,使更多家暴行为被消灭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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