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市民派出所副所长”被停职有哪些启示?
12月13日,网友发布一段视频称,两江新区大竹林派出所副所长警容不整、对群众态度粗暴。警方督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14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通报称,大竹林派出所副所长丁萌在调解纠纷时,因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已被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停止执行职务,正接受调查处理。(12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原本,这起事件起初也不是什么大事。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伤着人,仅仅就是女乘客带的孩子在车内呕吐弄脏了车,然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闹到了派出所。最后,经民警、现场热心民众劝解和双方协商,女乘客赔了网约车司机100元,然后各自离开。
按说这起小纠纷到此就算了结了,可是没想到晚上这个司机又找到了派出所。原因是他觉得100块对方赔少了,声称经询价洗车、除味共需180元,遂要求民警帮助联系乘客重新赔付。不仅如此,他还不依不饶,非要派出所当晚就得给他解决追加赔偿问题。而大竹林派出所值班副所长丁萌反复劝解无果,一来二去,二人发生了口角争执。
随后便发生了网传视频中拍摄者(应当就是这个网约车司机)质疑民警为何没穿警服,以及反被民警“威胁”不要上传视频的事件,并引发网络热议。
如果单看这段孤立的视频片段,人们的确会觉得这个副所长的态度很有问题。可是当了解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很多网友又开始有些为民警鸣不平,反而认为这个司机锱铢必较,得理不饶人,实在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想来也是,一个小孩无意之间弄脏了车,人家赔也赔了,自己也同意了,哪能转脸就不认账了?这样做诚信何在?何况当初也是他自己不同意双方一起去洗车然后按实际费用赔偿,而是坚持要求对方先行赔付的,现在觉得吃亏了又怨得了谁?
再说了,其实真正的损失也不大,就算如他自己所言要花费180块,也就是几十块的差额,至于这样二闹派出所吗?人家警察只是居间调解,拿主意的还是当事双方,现在自己事后反悔凭什么回头再来找警察算账?退一步说,即便是警方可以再找对方重新协商,这个司机又凭啥要求必须当晚就给解决?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只能说这个司机确实不是什么“善茬”,这种为人和态度也着实遭人恨。不过这并不是这位副所长值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且向当事人耍态度的理由。警察这个身份和工作,要求他无论在面对任何人、任何情况时都必须保持冷静和理智,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依法依规处置,这是一种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是必备的工作技能。哪能对方一“难缠”,自己先失态呢?这不是自乱阵脚吗?
平心而论,这个司机的种种表现虽然不值得恭维,但是人家基本上都是在法律的轨道内行事的。尽管有些刻薄,但是有纠纷找警察也无可厚非。可反观这位副所长,身为执法人员,却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不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最终因为自己警容不整、言行不当,处理方式简单粗暴被人家抓住“尾巴”,受到停职调查处理,不禁让人唏嘘。
事实上,如果当时那个司机不听劝告、继续无理纠缠,他完全可以视情依法处置、合理排除干扰,以维护正常的警务工作秩序,何必与对方逞口舌之勇?
身正不怕影子斜、打铁还须自身硬,这个副所长的不当表现固然也是事出有因,但错了就是错了,不足就是不足,被停职也绝不冤,还是应当虚心从自身找问题。同样,他的教训也值得所有警察引以为戒。
法律问题就该依法办,作为警察千万别被怒火冲昏头脑,因“情绪执法”而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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