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网评】甘肃直击"痛点" 精准护航中小企业乘风破浪
文/本网特约评论员 秦信芳
12月7日上午,甘肃召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条例》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甘肃省工信厅、财政厅、税务局等多部门负责人解读《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李德宇 摄
当下正值寒冬,不过对甘肃众多中小企业来说,新修订这一《条例》中的诸多利好政策的发布,相信会让这些企业如沐暖阳,心生暖意。
中小企业好,甘肃经济才会好。这类企业富有活力、善于创新、经营灵活,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载体,由于体量小,“船小好掉头”,具有很多大企业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
只是,任何一家中小企业特别是民企从起家创业,再到发展壮大,并非轻而易举,在初创、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各个阶段,都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需要突破成长中的道道困境,接受残酷市场竞争的洗礼,筚路蓝缕,历经磨砺,方显芳华。特别是甘肃的中小企业,刚刚经历了一场不期而遇的疫情袭扰,一个多月的停工停产,不可避免地会对众多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个时期的停工,对企业的房租、工资、存货以及贷款等造成压力。加之中小企业自身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在疫情冲击下,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尤其值得关注、重视。
新修订《条例》更加突出注重制度完善、更加突出坚持问题导向、更加突出体现地方特色、更加突出纾困政策支持和更加突出创业发展扶持等方面的特色亮点,无疑会给“过冬”的众多中小企业以极大的鼓舞和信心。作为诸多利好政策的直接受惠者,中小企业会多一份温暖与安心。
新修订的《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于今年9月29日通过,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企业诉求,加强顶层设计,聚焦政策效应。所针对的,都是中小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例如,《条例》设立“营商环境”专门章节,对权益保护、畅通诉求、清欠账款、守信践诺、完善监管等做了规定。特别是针对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别小看这一规定,它可谓精准把脉了一些企业的隐痛。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在债务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即使是他方欠自己的钱,也只能看其“脸色”行事。《条例》列举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就在于他们都是相对中小企业的强势主体,欠账不还可以理直气壮。比如一些机关单位,“新官不理旧账”的恶习沿袭已久,久拖企业的钱款不还,似乎是名正言顺的事;至于一些大企业,鉴于中小企业对其在产业链条中的依存度较高,明白其不敢跟自己叫板,会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设置过于严苛的付款条件,甚至直接拖欠款项。
年终岁末,是企业间债务清偿的高峰期。随着《条例》相关维护中小企业权益条款的修订、落实,希望能够为其“撑腰”,杜绝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积弊。当然,更靠谱的做法,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截至10月底,甘肃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6.03万户,累计达到200.66万户。就其地位作用,以及实际贡献而言,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推动甘肃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其中,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点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是中小企业群体的领头雁。仅在张掖市,累计认定的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有32户。这类中小企业规模虽小,领域虽细,在产业链中却不可替代,在价值链上居于上游。
在制造业,小配件蕴含高技术、小企业支撑大配套、小产业干成大事业的优势显著。着力支持甘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补足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短板,增强产业链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省级财政部门主动争取中央财政“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扩大企业数量、企业质量,助力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大力扶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不竭的新动力。
中小企业是吸收就业和产业创新动力的主力军,在当前语境下,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新《条例》的实施,确是为省内中小企业送上的“大礼包”。让诸多“含金量”充足的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还需相关部门把好事办好,精准护航,助力甘肃中小企业“乘风破浪”,在市场大潮中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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