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事重在“实” 让群众得“实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许多地区和部门以坚持不懈的韧劲抓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群众实事事无巨细、点点滴滴,办好实事是顺应群众期待的迫切需要。譬如哪些是体现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民生难题,哪些是体现在办事过程中的企业群众诉求,哪些是基层反映的共性需求和普遍矛盾,哪些是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这些都要坚持问题导向,深耕调查研究。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生活,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才能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扎扎实实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需求落实好。
随着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要增进民生福祉,让美好生活可期,许多改善型、发展型的民生诉求成为新的“急难愁盼”。这就要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发展的成效来解决问题,找准办实事的边界和维度,不能认为这也是办实事,那也是办实事。群众实事看起来都是身边小事,但都联系着时代发展大局,这就要顺应时代发展,结合发展实际来满足群众需求,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做好时代“答卷人”。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实”字体现在办出群众满意度。办实事的重点是看实际效果,关键是看群众是否满意。办没办实事,办的是不是实事,办的谁的实事,这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群众说了算。办实事旨在为民、重在办事、成于务实,要真正把实事办进群众心坎里,在务求实效中获得群众支持,在为民排忧解难中践行初心使命。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守为民初心,恪守为民之责,办好利民之事,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以实际行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出高质量、高水准。(屈秋瞳)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