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贩卖婴儿岂能轻松洗白成“弃婴”?
从别处花钱买来孩子,再报假警称捡到弃婴,从而让买来的孩子能够顺利登记户口,让“收养”合法化。靠着这样的方式,章兴(化名)刘雁(化名)夫妇顺利将买来的女婴“合法”收养。令人错愕的是,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
正常情况下,孩子出生后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入户,取得合法户籍。或者是通过正当的领养程序,也可以为孩子取得公开身份。但是那些来路不明的婴儿,一般是不予办理户籍登记的。这对那些非法贩卖人口行为,可以说是一种震慑,也是一种制约。试想,如果让那些买卖婴童者非常容易就上了户口,这等于是打消了非法收养的后顾之忧,那贩卖儿童现象岂不更加肆无忌惮?
然而,现在根据媒体记者实地暗访了解到的情况,人们惊愕的发现,这道户籍登记防线出现了一个严重的漏洞后门。那就是通过报假警谎称在某地捡到婴童,以此获取受案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然后凭此便可“洗白”孩子的身份来源,从而顺利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最终为非法买来的孩子上了户口。
更值得关注的是,记者调查发现这样做的并非个案。在湖北省建始县和江苏省常熟市,各有一户正在通过这种方式给买来的孩子落户。并且其中一户已经办理成功,而另一户也已如法炮制,报了假警,目前正在走程序,到最后取得合法户籍相信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如此看来,这种报假警给非法买卖的婴童“洗白”身份并办理户籍的操作手法确实是行得通的。而且更令人错愕的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发现,不仅警方对此类警情审查并不严格,个别民警、辅警常有徇私之嫌,甚至还有民政部门负责人主动向前来咨询收养事宜的当事人指点迷津,授意他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给买来的孩子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并落户。这样一来,岂不是令非法买卖转“合法收养”的后门洞开?
拐卖儿童人神共愤,制造的人间悲剧不胜枚举,有多少被拐卖儿童的父母在无尽的思念和煎熬中流干的眼泪?又有多少家庭因孩子走失或被拐而支离破碎?就算是报道中的两起事例那样并非他人拐卖而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故意出卖,又或是收养者亦无主观恶意,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生育,并且更有能力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比原生家庭更好的条件,也丝毫不能改变买卖儿童的非法性质及其不良影响。
拐卖儿童是人间至恶,是严重犯罪行为。即便是亲身父母,也没有权利出卖自己的孩子。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绝对不能“难得糊涂”。无论是主管弃婴收养的民政部门,还是负责查证捡拾弃婴警情的公安机关,都不能随意“放水”,甚至主动或配合收买者开方便之门。
无论如何,收买婴童再通报报假警“洗白”身份的漏洞必须坚决堵塞。否则不仅是那些所谓的“善意”收买者,还有真正的拐卖者,都会借此鱼目混珠、蒙混过关。要知道,一旦被拐卖儿童被正常落户并取得新身份,就意味着回归之路将更加遥不可及。至于很多人关注的合法规范“领养难”问题,则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应该从立法和改革上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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