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画长城列入“黑名单”,旅游不文明就该“拉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3例在北京八达岭长城刻画城砖行为被列入。此前,该3例已被列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根据《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该3名游客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期限为3年。(7月18日《工人日报》)
文物古迹不容破坏。八达岭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名游客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在受到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后,如今又被列入旅游“黑名单”,纯属咎由自取。笔者认为,旅游不文明就该“拉黑,充分发挥社会惩戒的效应,让不文明旅客在一定期限内出游受到限制,可以起到了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长城作为人类历史上的建筑奇迹和无与伦比的文化景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和华夏文明的灿烂瑰宝。不到长城非好汉,登长城是许多游客的必选“项目”。然而,一些不文明行为却对长城造成破坏,如少数游客喜欢在长城城墙上留下“墨宝”,乱刻乱画“某某到此一游”等内容,不仅有碍观瞻,也对文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任由游客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泛滥,长城文物或许就会毁在不文明游客手上。因此,保护长城当从杜绝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开始。
我国《长城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禁止在长城上刻划、涂污,或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见,刻画长城的不文明行为,显然也是违法行为。
然而,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尽管具有一定震慑力,但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痛,或因受到惩罚产生报复心理,少数受惩罚者会对其他文物古迹乱刻乱画或进行破坏,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对不文明游客“拉黑”,列入旅游“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出游,就显得很有必要。
被列入旅游“黑名单”后,这3名不文明游客在3年内再也登不了长城,做不了“好汉”,更没有机会伸出黑手破坏长城文物了。此外,3人也将被其他旅游景点和文物古迹拒之门外,让他们的出游处处受限,为自己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付出更多的社会代价。这样,在采取治安处罚的同时,再通过社会惩戒的举措,让一些不文明游客长长记性,深刻反思自己曾经的不文明行为,从而倒逼其“改邪归正”,今后做一个文明出游的游客。
文明旅游,是游客的“通行证”;不文明旅游,必将成为出游的“绊脚石”。广大游客登长城做“好汉”,首先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游客。期待社会惩戒举措发挥更大的效应,让文明旅游成为一道最美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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