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情不仅要“放在心上”更要抓在手上
有群众找领导办事情,因为各种原因,现场没有办成,临走时,群众让领导“多关心一下”,领导点点头说:“放心,我会放在心上的。”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对话,在基层可谓是家常便饭,每天都会发生。群众希望干部“多关心一下”自己的事情,不难读出蕴含其中的民事诉求和强烈期盼,只是用了“关心”一词来表达。
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体力行、躬耕实践,纷纷立足岗位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的干部带着问题去,现场收集民情诉求,现场解答办理;有的干部深入困难矛盾集中的工作一线,积极协调各方,化解矛盾纠结;还有的干部把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带回去,通过仔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一步一步解决。党旗飘扬,干部担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展示出了广大干部为民务实担当的优秀品格。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付诸实际行动,这样才能见到实效。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干部与生俱来的“天职”,也是践行为民服务初心的使命担当,群众的事情不仅要“放在心上”,更要抓在手上。特别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这既对民生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广大干部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要坚持“实”字托底、“干”字为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每一件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揆诸现实,总有极少数干部为民服务不担当、不务实、不上心,既损害干部队伍整体形象,也疏远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亲密关系。有的干部把为民服务当成“喊口号”,需要的时候“喊一喊”,不需要的时候“放一放”,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这一“放”就是遥遥无期。还有的干部,面对领导和群众的时候,表现出一副“撸起袖子马上干”的样子,领导和群众不在的时候,能拖就拖、能缓就缓、能甩就甩,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成了一张“空头支票”。种种现象不一而足,充分说明有的干部缺乏为民服务的担当精神。群众的事情固然要“放在心上”,但更重要的是抓在手上,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服务群众。
抓在手上,源于职责与担当,源于情怀与使命。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给百姓看。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人民的勤务员”思想,把民生福祉作为“国之大者”;要转变工作作风,把群众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不等不靠不拖,敢于担当、善作善成;要转变方式方法,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把“坐等群众上门来”的服务方式转变为“深入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之举,既做到问计于民,又做到问效于民,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成效的唯一标准,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放在心上”是承诺,兑现承诺需要抓在手上的行动,只有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办到群众心坎上,才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朝着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而共同奋斗。(李丁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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