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需把村集体和村民“嵌入”产业链
群峰竞秀,溪流潺潺,坐落在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的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被称为滁州乃至华东地区的“西双版纳”,景色宜人,动植物资源丰富。依托独特资源,森林公园附近的曲亭村这几年休闲农业搞得红红火火。“全村超过三分之一农户从事休闲农业,去年村集体收入50万元,跨入经济强村之列,村民收入在全镇也名列前茅。 ”大柳镇党委书记陈东健介绍。(6月7日 安徽日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认识到乡村美丽的风景是一笔难得的财富,都渴望发展旅游产业,以此带动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如何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却考验着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智慧和担当。有的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经营,乡村旅游虽然发展得轰轰烈烈,但似乎和村民、村集体的关系不大,村民除了能从土地的租金中得到一点点好处外,几乎没有其它的收入,这对乡村振兴,很不利。
乡村旅游要健康发展,就必须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把村集体和村民“嵌入”产业链,让村集体、村民、企业一荣俱荣,大家共享乡村旅游发展带来的红利,这样,村集体、村民才会有不竭的动力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中来,让乡村旅游有特色,可持续发展。在这方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的做法值得肯定。
比如建设中的亲子农庄项目由滁州奇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村集体也能深度参与。“奇遇文旅提供全部资金,横塘村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以周冲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公共基础设施入股该项目,按照年运营情况分红。 ”这就是说,乡村旅游发展起来,村民不只是看客,他们也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持续受益者,他们能不断地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受益,这对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旅游积极性,肯定是有立竿见影效果的。
好风景变“好钱景”当然值得期待,但如果只是企业的“好钱景”,而不是当地村集体、村民的“还钱景”,这肯定是有失公允的,这会影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各地在发展乡村旅游的时候,一定要聚焦村集体、村民的利益,要千方百计把村集体和村民“嵌入”产业链,让他们从中受益,这样的乡村旅游才可能受到农村群众的喜欢和支持。
作者: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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