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理律师遭网友辱骂:赤裸裸的人身攻击
近日,“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开庭审理,该事件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在法院还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网络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对被告刘鑫口诛笔伐,大批网友甚至对刘鑫的代理律师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对于这起案件,网民朴素的情感诉求理应得到关注和尊重,但民间诉求绝不可逾越司法审判的边界甚至凌驾于司法公正之上。
就案件本身来说,江歌被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其死亡与刘鑫固然脱不了干系,但在司法审判结果悬而未决的情况下,一切都有待敲定。网络舆论对被告的有罪推定乃至对其辩护律师的谩骂,多如潮水般激愤的情绪表达实际上有可能是对正常司法秩序的扰乱。纵观网民的表现,我们大致可以解读出这样两层信息:
其一,部分网民基本的法律知识仍然匮乏。首先,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都有辩护权,即使证据确凿、嫌疑人罪不可恕,他也拥有法律所赋予的辩护权。“律师为罪大恶极的人提供法律服务是在助纣为虐”这一观念原生而强大,任何科普都阻挡不了排山倒海一般的朴素的民意。而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全知全能的审判者,审判者既不可能拥有了解事实全貌的“全知”之能,也不可能拥有在知晓事实全貌后,以完美合乎伦理道德完全公正中立客观的做出绝对正义判决的“全能”之能,这也是设立律师制度的初衷。为了司法的公正和公平,就势必不能赋予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全权审判的权力。其次,这起案件的性质是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刘鑫的律师并不是辩护律师,更谈不上是为刘鑫做无罪辩护。不管刘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的代理律师原则上不应该承受网上的辱骂和人身攻击,她仅仅只是在职业范围内做份内的事情。
其二,部分网民所表达的究竟是民意,还是躲在正义的空洞的字眼下又一次变相的情绪宣泄?之前有一部火了很久的电视剧叫做《我们与恶的距离》,在剧中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被泼粪,被人肉搜索,其家人在网上被谩骂。我们所坚守的正义,真的是正义吗?诚然,在“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审理进程中,不否认有一部分网民尊重事实,理性发声,但也有一部分网民的言语充斥着偏见,利用手中的键盘变相宣泄内心的狂躁,疯狂地对刘鑫的代理律师进行人身攻击,甚至上升到了辱骂国家的刑事辩护制度的程度,而这些,恐怕早已超过他们所标榜的维护社会“正义”的范畴。
新媒体时代,是人人都手握麦克风的时代,言论可以自由,但言论也理应有度。手握麦克风者不可以是道德层面的至高者,也不能是舆论领域的审判人。批评和辱骂性质是不一样的,被道德感裹挟的辱骂诅咒,无异于作恶,贻害无穷。司法自有司法的秩序,我们在媒体上可以理性客观地发表观点,但不要上升到人身攻击的地步,否则,我们与正义只会是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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