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跨省通办”为惠民好政策
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中国新闻网)
残疾人大多行动不便,或需要亲人们的照顾,如果一律要求回户籍地办理两项补贴,肯定会增加残疾人的负担和来回费用支出。民政部、中国残联发布有关通知,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举措,让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就地申请办理,无疑为一项温暖残疾人群体的惠民好政策。
残疾人存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或精神方面的障碍,他们多数行动不便,一部分人需要坐轮椅出行,甚至常年瘫痪在床足不出户。而亲人们为了照料残疾人,往往把他们带在身边,如果户籍不在当地,需要带残疾人回户籍地办事,就非常不方便,加上往返费用支出,也增加了残疾人的负担。有时考虑到得失,一部分残疾人及其亲人感觉不划算,就有可能放弃申请办理,将无法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扶残惠残政策。
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的通知,自4月22日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限时办理,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可见,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其实还是由户籍地来办理,只是让残疾人“不跑腿”,在全国都能就地申请,然后让信息“多跑腿”,通过网络信息共享和联办,以便快速让残疾人享受扶残惠残政策的温暖。
通知还要求,优化申请受理及审核服务模式。各地要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可以说,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惠民举措,全国统一行动、统一标准和要求,切切实实从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来考量,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办事,也减轻了他们的负担。这样的惠民好政策多多益善,也值得政务服务等部门借鉴。
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需要政府部门及社会的关爱。期待社会各方主动而为,多为残疾人打开方便之门,提供各种扶残惠残的服务举措,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爱心,在多方优待下能够很好地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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