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导游的“征信骗局”亟待戳穿
据澎湃新闻《七环视频》报道,近日,记者与同伴880元参团云南6天5夜双飞游,食宿门票全包,导游警告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数据会上传到云南省旅游系统,钱不够可以问导游借。
游客去云南旅游,导游信口雌黄编出一套假话诱骗消费者上当——不消费将影响个人征信,数据将会上传云南省旅游系统。显然,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个人杜撰”。据悉,云南旅游部门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
当下社会,一些旅游团体为了所谓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纷纷推出了低价旅游方略,低价旅游对于消费者来讲确实能得到实惠,然而,有些低价旅游却附带了一些前置条件——必须进行消费。否则不受待见不说,还会以各种理由刁难游客。这不,云南的黑心导游又推出了新的“诱导购物术”——不消费将会影响个人征信。对于这种无稽之谈,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依法进行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去外地旅游,购买不购买商品,裁量权应该掌控在消费者手中,动辄以“征信”相要挟,是对游客合法权益的漠视和侵犯。对这种无厘头的所谓“影响个人征信”,消费者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黑心导游的“征信骗局”亟待戳穿,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对以“征信”为由头威胁游客的黑心导游必须进行问责,该停止工作的停止工作,该受到处罚的受到处罚,还公众一个交代;另一方面,透过这一个案警醒人们,旅游陷阱无处不在,必须高度警惕,否则很容易陷入“恶意营销” 的陷阱。
最是春光无限好。眼下春天来临,万木复苏,正是人们外出旅游的好时节。特别是五一假期的即将来临,给遭受疫情之困的人们提供了一次契机,报复性旅游会成为一种趋势。在此情形下,希望旅游部门加强监管,教育导游“守好规矩”,防止其欺宰客现象的发生。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坑蒙拐骗经济,靠良好的社会信誉赢得消费者信赖才是正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丢弃了“诚信”二字。消费者不消费将列入“征信”,这种忽悠骗术必须及时戳穿,必须依法进行规制,唯如此,旅游业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黑心导游的“征信骗局”亟待戳穿,再也不能任其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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