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组织”正与时俱进 监管要耳聪目明
2月18日,民政部官网曝光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美学研究会、中国区块链委员会、中非文化友谊协会、中国爱国文艺家协会、中国志愿者协会、中国文化建设委员会、国际华人艺术协会、中国党史研究会、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中国复合型人才培养协会10个组织“上榜”。(2月27日中国新闻周刊)
非法社会组织,年年曝光,年年打,可是年年“雨后春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为啥?一是因为有市场,一些搞艺术的,个别官员,一些企业,为了捞一个“荣誉”,满足虚荣,忽悠公众,忽悠市场,忽悠消费者。二是我们的监管不全程,无立体,只搞突击战,不搞常规战。三是,我们的惩罚不够严厉,不足以形成震慑,让某些利欲熏心者痛心疾首。四是山寨组织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混淆耳目。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大数据”“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的热词,涉及培训、养老、健康等热门领域,牌子时髦,迎合需求。
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巨大,首先,破坏社会健康的荣誉风尚,让荣誉与金钱牵手,坑害社会正气风尚。其次,给个别人用“称号”“荣誉”坑蒙拐骗普通大众打造了“方便”;第三,扰乱和谐的社会秩序,压抑真正有本事的人,有质量的产品,让一些没本事,低劣的产品在社会流动。非法组织已经成为当前我们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必须坚决清除。
如何清除呢?笔者提三条建议,之一,建立全国合法社会组织名单共享平台,阳光公开,帮助大家睁大眼睛,辨清真假,做好监督;之二,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一方面,对于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严厉惩戒,尤其是对那些盈利人要加倍处罚,让其得不偿失;一方面,要对参与非法社会组织各种活动的人,尤其是一些名人、要严厉惩罚,因为他们在助纣为虐;之三,建立严格的登记与监管机制,就是要科学审核社会组织申请,把好第一道关口;其次,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所有的社会组织活动都必须有常规备案制度,监管部门要经常进行主动监管。之四,制定专门社会组织活动法律,让社会组织运营走上法治轨道。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分别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这三部行政法规,规定了基本的登记注册程序和行为规范。应尽快出台“三合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让相关部门执法时有法可依。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社会组织对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有激励作用,关键是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营,才能成为社会文明的催化剂,而不是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山寨组织”正与时俱进,“铁腕监管”要耳聪目明。要监管铁,惩罚硬,主动出击,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坚决铲除任何非法社会组织,全程护航合法社会组织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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