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不喝敬酒新员工,撒的不是酒疯是“权疯”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对日前流传出的“新员工未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事件作了回应。8月24日,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发布一则《说明》称,经核实,员工杨某反映的中关村支行营业部某领导及该支行个别员工在私下非公款聚餐中,确系存在因酒后失态而对杨某做出言语及行为失当等举动。(8月24日澎湃新闻)
“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一事引发热议,涉事银行回应称领导打人是酒后失态所致。我以为,领导掌掴不喝敬酒的新员工,并非“酒后失态”使然,打人者撒的不是“酒疯”,而是“权疯”。
网传的微信聊天截图,新员工杨某自述了当晚事发经过,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喝酒,在聚餐前就曾向支行行长进行汇报。在酒桌上,领导要求其将饮料换成酒,杨某再次礼貌表明无法饮酒并道歉。
杨某称,酒过三巡后,一名领导走到其面前,在确认其姓名后,“扇着我巴掌,一口一个你**地指责我,表示他看好我,但A角敬的酒我居然不喝,问我是不是傻*”。杨某当即表示歉意,但喝高的同事要他过去,在对自身进行安全评估后,杨某决定先行离场,部分同事依然追骂至电梯处。
为什么说涉事领导掌掴不喝敬酒的新员工,并非酒后失态所致?因为他虽然喝了酒,但依然十分清醒。一来,他并没有“酒后失态”到掌掴当晚的最大领导A角,二来,他也没有“误打”其他新员工,因为他们都很“识相”,喝了大领导的敬酒。也就是说,他是清醒且“精准”地掌掴了不喝敬酒的新员工。
新员工杨某已经在聚餐前向领导说明自己不能喝酒,酒桌上也为自己无法饮酒而道歉,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并扇他耳光呢?难道,领导就永远高高在上,下属就永远低人一等,必须俯首称臣、溜须拍马、曲意奉承?显然,除了挨打的杨某,参加当晚聚餐的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打人者虽然是领导,但并不是当晚的最大领导,他敢于在大领导面前打人,当然是因为自己判断大领导喜欢、赞同他这么干。事实上,也没有人阻止他这么做。他掌掴杨某的理由是“A角敬的酒竟然不喝”,太不给领导面子了。作为小领导,他就有责任、义务替大领导教训新人,让他“懂规矩”“会做人”。当然,所谓的“规矩”不是“人人平等”,而是“领导至上”。所谓的“做人”,也不是做有自尊自爱之人,而是做依附于领导、矮他一等的“小人”。
这位小领导教训完不懂规矩的新人后,表示他自己喝酒过敏,但还是坚持喝。也就是说,在他看来,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叫下属干什么就得干什么,无论事情是否正确,无论自己是否愿意,都要无条件地服从。
在杨某被打后,一起聚餐的其他新员工不仅没有感同身受,替他抱不平,反而加入指责他的行列,而且追骂到电梯口。这些新人之所以排斥、欺负这个“异类”,无非是想以此在领导面前表明立场,与其划清界限,坚决站到服从领导权威的一边。
这些喝高了的新同事,不仅摔酒杯砸桌子,还对女同事动手动脚。作为新人,他们相对于领导来说属于无权者和弱者,但他们自认为无条件服从了领导,就成了他的人,就可以欺负同样的无权者,欺辱更弱的弱者。就连无权者,都有可能中权力的毒,借着酒疯撒“权疯”,更何况掌握实权却缺乏有效监督的人呢?
权力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服务,权力应该让人“敬”而不该让人“惧”。可是,还是有人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当作搞人身依附的砝码。把权力关进笼子,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仍需久久为功,不能让任何人、任何领域成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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