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交通违法被处罚为啥总在群众举报后?
8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有市民在玉溪市珊瑚路与玉兴路红绿灯路口,拍摄到一交警在驾车行驶途中开车吸烟!高古楼网友@947772699发帖:今天早上10点左右,珊瑚路与玉兴路红绿灯路口车牌为云v4207警,交警身为执法者开车吸烟,我认为应该按照最高标准来处罚。网友@頂級工藝也跟帖道:我也逮到乱停车了。随后该贴引起了热议。(8月24日澎湃新闻)
云南玉溪交警开车吸烟和乱停乱放,因被群众举报而被处罚,当地交警部门不徇私不护短的做法收获了网友无数点赞,但笔者想问的是,交警交通违法被处罚为啥总在群众举报后?
报道中提到,玉溪两位交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群众举报后受到当地交警大队的罚款处罚,并按照大队内部考核办法进行处理,还在全体民警、职工、辅警中进行通报教育。类似的案例还有:2019年3月,在四川省龙泉湖服务区,一名货车司机由于反光条太脏被交警罚款20元,可正当交警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被大车司机发现交警上车之后并没有系安全带,货车司机不依不饶,坚持认为交警操作有违规之处,最终交警当着大货车司机的面给自己开具了一张罚单,并且向司机表示了感谢;今年8月4日,“冀D5369警”车辆驾驶人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机动车刹车灯不亮”被一名摩托车驾驶人拦停质问的视频引起网民关注。经查,警车驾驶人赵某某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复兴一大队已依法对其本人诫勉谈话,调离执法岗位。
不难看出,几起交警交通违法被处罚的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交警部门对自己人作出的处罚都是被动的,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平息舆情不得已而为之,没有一次是交警部门自己主动作为,发现问题进行查处的。这至少说明两点:
一是少数交警脑子里还存在特权思想,他们觉得自己是道路交通执法者,他们的职责是对交通违法的群众进行教育和处罚,而一般群众没有执法权,无法对交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久而久之,一些交警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想法,视法规为无物,“老子天下第一”,酒后开车者有之,开车不系安全带者有之,开车接打手机者有之,乱停乱放者有之,在他们看来,交通法规是规范普通群众的,对他们缺少约束力。
二是不少群众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交警的交通违法行为睁一眼闭一眼。因为民不与官斗是中国的一个传统,毕竟在执法者面前,普通群众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胆敢与交警较真的也是凤毛麟角,普通群众怕官的心理,客观上也是对交警违法行为的一种纵容。交警很少因交通违法被处罚,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只能说明他们很少遇到敢于较真的群众,交通管理部门对自己人违法行为也采取“忽略不计”的态度。
但是,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交警开车既然存在违法行为就应该受到处罚,虽然交警是执法者,但交警也是普通的道路交通参与者,法律并没有赋予交警任何豁免权。古代尚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现在也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警交通违法也应当像普通群众一样受到处罚,才能让所有人包括交警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交警违法像普通群众一样受到处罚,才能真正打造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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