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党组织成为乡村振兴“主心骨”
古语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从中央到地方,高屋建翎提出了乡村振兴的诸多思路。笔者认为,筑实基层党建,助推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应该起到最直接的作用,只有作为“主心骨”,才能让“三农”问题,让乡村振兴看得见、摸得着。
第一,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当战斗堡垒。从目前的基层组织模式来看,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成员,绝大多数产生自本土,并且是相关较有威信的同志,或者是年轻,或者是学历相对较高,或者是群众基础强。他们更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一方面提出的建议、想法能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另一方面也能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将大政方针本土化、特色化,将“党建+乡村振兴”,党建同产业、生态、乡风文明等多个模块进行融合,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第二,农村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正如俗话说的好,群众要致富,党员要引路。基层党员干部应该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雁”。那么,基层党委政府就必须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方面下功夫,要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特别是吸纳有文化、有想法、有干劲的返乡创业人士和热心服务农村的乡贤人士。此外,加强农村党员的定期培训,丰富培训课程,注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素质能力的教育,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切实发挥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的作用。
第三,坚持并深化村民自治。当前,许多村都在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这样更加便于工作的开展,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要注意权利过于集中的情况,那么,村民自治就显得尤其重要。笔者窃以为,不妨利用“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第四,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从各级纪委监察组织,都应该把基层的微腐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严惩损害农民权益的不正之风、贪腐之风。建议结合农村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基层干部加强廉洁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员的履职行为,引导干部知红线、守底线,提高认识水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从而不想腐、不愿腐。再一方面,引领群众参与,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对各色微腐败实行“零容忍”,该出手时就出手,形成严惩基层“微腐败”的震慑,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笔者希望,各级政府能充分发挥好这“主心骨”作用,始终坚持将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齐头并进,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乡村发展有机统一,以锲而不舍的恒心与毅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作者:李雅洁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