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币“高仿”人民币呼唤维护人民币“权威”
2019年10月10日,滕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伦达商贸城、真爱商城、奎文市场等处部分商家售卖高仿人民币版冥币。经调查,其冥币纸大小、颜色、图案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极为相似,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在冥币上印制国家领袖头像,有损领袖形象。(1月6日《澎湃新闻》)
众所周知,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不容任何人、任何组织以任何方式,包括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但不知何时起,一些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竟然屡屡出现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不法行为,致使人民币的“权威”遭受质疑和损害。
就拿祭祀冥币来说吧!近年来,在城乡市场上的一些售卖祭祀用品的摊点里,一些不法商贩公然出售模仿“人民币”模样的冥币, 50元、100元、500元、1000元等面额的冥币应有尽有,品种繁多,规格齐全,而且销售异常火爆。
据笔者观察,这种冥币一眼看上去,大小、花样、色彩等都和真的人民币一模一样。但近看就发现,这些冥币只是将人民币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字样改成为“天地银行”或者“中国冥币银行”,领秀头像改成为玉皇大帝头像,而人民币的编号等都没有消除,只是冥币的编号是一致的。笔者以为,这种模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在市场上公开流通,既损害了人民币的形象,又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可见,销售高仿人民币样式的冥币,是一种违法行为。
维护人民币的“权威”势在必行。笔者以为,要切实维护人民币的“权威”,需有“教育+执法”相结合的理念。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币的宣传和教育的力度,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反对移风易俗,鼓励群众自觉抵制购买冥币,以保证人民币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要实施“最严执法”。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惩处的力度,对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笔者相信,只有“教育+执法”相结合,才能切实有效地遏制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案的不法行为,从而达到维护人民币“权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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